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运行,全面实现分类施保。我县按照藏政发【2015】96号文件、藏民发【2017】35号以及城镇低保提标资金阿财社指【2018】11号文件要求进行城镇低保核对、符合人员档案归档以及发放城镇低保资金,目前,全县共有享受城镇低保共有90户204人,截止12月已发放763306元(因年初财政停账提前发放1.2.3月份城镇低保资金)。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藏民发【2017】35号及藏政办发【2017】14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农村低保制度的同时,进行核查对象的审核、审批,符合人员档案归档以及资金发放工作,今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我县在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农村低保制定的同时,加强了农村低保工作业务的培训和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目前全县纳入农村低保共有93户375人,发放提标资金336767.9元(按年发放)。
三、临时救助根据藏政发【2017】10号文件要求,临时救助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贫困户、城乡低保户、特困学生等,1至12月底共计临时救助550人次,共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19690元。
为确保改则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2018年在完成专项调查工作的同时,县残联从2017年1月1号开始,要求全县六乡一镇残疾人全部录入残疾系统,为下一步更好的享受“暖心工程”、“民心工程”带来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扶持力度打下了良好基础。我县按照【2017】55号及【2017】9号要求下发了残疾人两项补助资金,目前;我县共有登记在册残疾816人,其中:重度残疾人共计337人,每人每月200元。轻度残疾人共479人,每月补助100元,共计发防资金 20026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