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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则县开展“助企惠民·乐购阿里”消费券发放活动

发布日期:2022-07-28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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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则县开展“助企惠民·乐购阿里”消费券发放活动

为了贯彻落实区、地、县《西藏自治区“助企惠民·乐购西藏”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改则县开展“助企惠民·乐购阿里”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带动改则县零售、餐饮、加油站等商贸业消费,进一步提振企业和消费者信心,7月28日县商务局通过改则融媒、网信改则上公告以及文化广场开展“助企惠民·乐购阿里”消费券发放活动。     

此次活动,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促销相结合、惠民生与促消费相结合、强化市场参与,活跃市场气氛,促进消费回暖为主要举措及原则,激发各族干部群众以及外来人员的热情,提振消费信心,发挥消费对我县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我县消费市场复苏,以及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外来人员带来更多经济实惠。改则县商务局按上级部门给全县发放免费消费券5519元,分四个阶段发放纸质消费券;(面值30元的2300张、面值60元的1724张、面值100元的1035张、面值150元460张)。

     第一阶段商务局对8家商户参加活动企业门口粘贴海报、分配了(面值30元的240张、面值60元的240张、面值100元的240张、面值150元的160张)及工作人员在文化广场发放了(面值30元的60张、面值60元的50张、面值100元的40张、面值150元的30张)总共发放了(面值30元的300张、面值60元的290张、面值100元的280张、面值150元的190张)。同时给消费者解释消费券使用核销规则。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实体企业进行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抵价相应金额。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消费者需在商家机打购物小票或者发票复印件上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签字。消费券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未使用的,自动失效,不可使用。

     本次消费券活动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12月10日或期间补贴资金使用完,活动结束后,消费券将自动失效,企业和主办方均不再受理消费券退款申请。

 


编辑:王操

审核:桑中凯

终审:大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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