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15〕16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广大学生、儿童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现面向社会诚聘若干专职保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数量:5名(其中:改则县中学1名、改则县完小1名、物玛乡小学1名、麻米乡小学1名、先遣乡小学1名)(一)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有工作经验者或持有保安证书的可放宽至小学毕业生);(四)岗位要求: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一)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本次招聘的保安人员为临时工,每月工资为3500元。3、报名、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二)面试材料审核后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对初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一贯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拟定录用人员名单。(三)体检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一次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四)聘用体检合格后,我局会公示并通知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统一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待定),并在2025年3月6日到各学校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1、录用者合同期为一年(自2025年3月1日起),一年后根据上一年度的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2、若因个人工作失误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等情况,我局将立即停止录用并将当事人移交司法部门;3、处事不当导致破坏集体团结、名声的临时工我局立即停止录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入职体检不合格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改则县教育局所有,详情请致电0897-2652864。联系人: 嘎玛拉姆 13648975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