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 索引号:gzx/2019-00106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人民政府
- 名 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9-27
2019年3月4日,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达瓦次仁同志组织召开了采购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县教育局定点采购“三包”蔬菜、检察院采购执法车辆等事宜进行了研究讨论,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研究县教育局定点采购“三包”蔬菜事宜
会议指出,根据项目采购的有关规定,县教育局分别在2019年2月26日至2月28日、3月1日至3月5日就“三包”蔬菜定点采购事宜对外进行招标。两次招标为期6天,招标期间共有四家公司报名,均符合有关资质要求。分别为:成都蔬菜店、改则县兴旺批发部、改则县梁勇蔬菜店、改则县旺发蔬菜。
在人大办、政协办的监督下,通过现场打分和公司综合评价(公司资质、诚信度、报价等),第一标段(县完小、麻米乡小学、先遣乡小学)三家公司得分为:改则县兴旺批发部(法人代表:李杭群)677.5分;改则县梁勇蔬菜店(法人代表:梁勇)675.3分;改则县旺发蔬菜(法人代表:李天忠)662.8分,第二标段(县中学、洞措乡小学、古姆乡小学)三家公司得分为:成都蔬菜店(法人代表:谢忠如)685.4分;改则县旺发蔬菜(法人代表:李天忠)673.3分;改则县兴旺批发部(法人代表:李杭群)678.6分,第三标段(县二小、物玛乡小学、察布乡小学)三家公司得分为:改则县梁勇蔬菜店(法人代表:梁勇)685.4分;改则县旺发蔬菜(法人代表:李天忠)671.8分;成都蔬菜店(法人代表:谢忠如)681.4分。
根据打分情况,会议决定教育局定点采购“三包”蔬菜中标公司分别为:第一标段改则县兴旺批发部(法人代表:李杭群)、第二标段成都蔬菜店(法人代表:谢忠如)、第三标段改则县梁勇蔬菜店(法人代表:梁勇)。
会议要求,一是供应商要按照市场统一价格向学校供应蔬菜,供货期限为2019年3月份至2019年12月份;二是供应商要将蔬菜运送到各学校,包括乡小学;三是各招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对外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四是各招标单位要及时跟中标公司联系,务必强调此次采购物品的质量保证;五是采购物品到位后,由各学校对所购买的物品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各学校验收合格后,教育局才能拨付资金。
二、研究县检察院购买执法执勤车辆事宜
会议指出,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检察院于2019年2月28日至3月4日向社会公示、公开招标(采购的巡逻车有明确的型号、大小要求)。通过为期3天招标,共有三家公司报名,均符合有关资质要求。分别报价为:西藏千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4.88万元;西藏和裕商贸有限公司56.98万元;西藏阆鼎商贸有限公司56.50万元。
在人大办、政协办的监督下,通过现场打分和公司综合评价(公司资质、诚信度、报价等),三家公司得分为:西藏千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62.4分;西藏和裕商贸有限公司376.1分;西藏阆鼎商贸有限公司379.8分。根据打分情况,会议决定检察院采购执法执勤车辆中标公司为西藏千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法人:赵子玉;总投资54.88万元)。
会议要求:一是各招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对外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二是各招标单位要及时跟中标公司联系,务必强调此次采购物品的质量保证;三是采购物品到位后,各采购单位务必邀请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购买的物品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