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则县民宗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gzx/2019-0004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人民政府
- 名 称:改则县民宗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5-2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情况说明
六、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情况说明
九、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2021三年中期财务规划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规定;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负责督促检查、宣传教育的贯彻落实。
2、拟订、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兴边富民行动”等专项规划,参与制定县涉及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工作经费、民族教育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动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依法履行宗教事务和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寺庙和僧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及寺庙人员额核定工作;负责宗教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执事人员和经师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藏传佛教转世的有关工作。
5、研究分析宗教理论和宗教现状,负责全县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邻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宗教团体依法组织开展活动,支持宗教搞好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解决的有关事宜。
7、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祖国统一。
8、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内社会宗教(社会流散宗教从业人员、宗教用品)工作,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上报全县宗教界人员出入境有关手续。
9、配合专门机关揭露打击达赖集团等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破坏活动,依法行使管理职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10、负责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11、协助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寺庙文物的保护工作。
12、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接待国内外民族、宗教团体的来访。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信访、综合治理、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管理,负责民族信息和民族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各类综合调查、起草本局重要文件,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教育和选拔推荐工作。
2、民族团结办:负责组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益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事务,负责民族成分的识别的更改,参与调节各类民族纠纷;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少数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少数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特殊问题,参与制定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工作;指导并负责我县民族团结创建各项工作,做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选拔、表彰工作。
3、宗教办:负责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规范引导宗教活动;依法监管县内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寺庙(拉康)等宗教活动场所及其负责人的年检工作过,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学习,参与调节处理各类宗教纠纷;调查研究我县宗教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关事务。
三、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 7人,目前在职6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0人。
四、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以新思想为引领,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1、今年继续抓好全县统战民族宗教系统干部的学习,着力解决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和能力素质不强的问题,重点抓好寺管会干部的学习,以此来做好政治引领工作;2、要牢牢把握宗教领域寺庙这个主阵地、僧尼这个主攻方向,持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僧尼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3、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势多样的教育活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抓手,全面提升宗教工作水平
1、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快推进宗教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2、坚持问题导向,以持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委载体,进一步深化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3、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清醒的头脑,落实各项措施,坚决维护寺庙持续和谐稳定;4、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导”的方针和依法管理原则,狠抓信教群众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大限度地淡化宗教消极影响。
(三)以开展“藏西团结之花引领雪域高原”和“羌塘腹地团结改则”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创建为载体,举县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科学创建方案,形成强大合力,举全县之力,高位推动;2、狠抓对标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工作,精准推进创建工作;3、以开展“藏西团结之花引领雪域高原”和“羌塘腹地团结改则”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创建为载体,不断加大培养和选树示范力度,深化创建工作。
(四)以落实政策为主体,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以改革为契机,促进统一战线全面发展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拨款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拨款收入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44万元,较2018年减少70.98万元,变化原因如下:
1、编制内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
2、人员工资性支出减少51.13;
3、公用经费减少3.95万元;
4、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款减少2人;
5、项目经费减少15.92万元
6、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7、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二)预算拨款支出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2.44万元,比2018年减少70.98万元,减少原因:基本支出减少55.0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92万元。
1、人员工资性支出167.67万元,比2018年减少51.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出2人、同时基本工资、公积金、奖励性工资、补助等基数变化;
2、公用经费15.38万元,较2018年减少3.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编制内实有人数减少;
3、其他对个人及家庭补助预算拨款收入人数减少2人; 4、项目支出19.36万元,比2018年减少15.92万元。
主要变化原因是:减少2018年麻米寺特派员机构建设项目13.68万元;其他项目共减少2.24万元;
5、非税收入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201 (类) 34 (款) 04 (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 202.4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人员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我单位预算人员经费167.67万元,较上年减少51.13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08万元、津贴补贴93.61万元、奖金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0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2万元、失业保险0万元、工伤保险0.11万元、生育保险 0.74万元、个人通讯补助0.35万元、志愿者人员工资0万元、公益性岗位工资0万元、临时工工资0万元、抚恤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5.38万元,较上年减少3.95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0.77万元,电费0.4万元,邮寄费0.05元,电话通讯费0.74万元,取暖费0.46万元,差旅费9.24万元,工会经费2.31万元,福利费0.042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维修维护费0.2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共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机关共保有车辆数为0辆;
2、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
在公务接待中,我单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一批次最多8人、最多接待三天、每人每天接待费为120元)。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8年无变化。
四、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政府一般债务限额0万元,余额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六、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政府专项债务限额0万元,余额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八、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情况说明
社保基金预算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九、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扶贫资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民宗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0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改则县民宗局共有车辆0辆,无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改则县民宗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8万元,项目支出19.3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2.44万元。
2019年改则县民宗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9.36万元,其中:业务工作经费(7个项目)19.3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36万元。
(四)经费测算系数
2019年单位公用经费测算系数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2019-2021三年中期财务规划
一、民族团结经费
项目属性:延续性项目
项目资金:5万元
项目概述: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有利于更好的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二、僧人燃料费
项目属性:延续性项目
项目资金:5.8万元
项目概述:购买僧人燃料,让僧人感受县委、县府的关爱。
三、涉宗领域经费及服务教育经费
项目属性:延续性项目
项目资金:2万元
项目概述:让僧人做懂法、守法、知法的人员。
四、寺教经费
项目属性:延续性项目
项目资金:2万元
项目概述:让僧人遵规守法,做文明僧人。
五、乡镇驻寺人员补充经费
项目属性:延续性项目
项目资金:2.96万元
项目概述:乡镇驻寺人员补充经费。
六、消防设施更新
项目属性:延续性项目
项目资金:0.6万元
项目概述:进一步加强各寺庙消防安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改则县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指改则县预算单位当年预算支出资金。
(三)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为实现特定经济社会领域的政策目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依法向特定群体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一种非税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燃料费、生活补助、包干经费、奖励金。
(八)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经费:纳入改则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改则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债务限额:债务限额是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下达的某一时期内未偿债务的最高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十三)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使社会保险有可靠的资金保障,国家通过立法要求全社会统一建立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用此种资金购置的资产及其增值部分也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范围。
(十四)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是指专门针对某一种或一类对象,实现一项或几项功能的设备。
(十五)通用设备:国民经济各部门用于制造和维修所需物质技术装备的各种生产设备称为通用设备。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第五部分
部门收支预算附表
附件一:公开表格.xlsx
附表四:2019年改则县民宗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书.xlsx
民族团结经费.docx
僧人燃料.docx
涉宗领域服务教育经费.docx
寺教经费.docx
乡镇驻寺人员补充经费.docx
民族团结经费.docx
消防设施更新.docx
僧人燃料费.docx
涉宗领域服务教育经费.docx
寺教经费.docx
乡镇驻寺人员补充经费.docx
消防设施更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