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则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资金到位和使用分配公示公告

  • 索引号:xczj/2021-0007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财政局
  • 名 称:改则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资金到位和使用分配公示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11-02


根据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指标的通知(财农指﹝202163文件精神收到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1000万元结合改则2021年度任务,改则乡村振兴局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1000万元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

一、改则县乡村振兴局对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1000万元分配计划

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指标的通知(财农指﹝202163)资金共计1000万元用于改则县国道317线至达热村村委会公路建设项目。

加强资金监管

(一)组织监管。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阿里地区改则县2021年度资金项目安排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管。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管。

(三)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项目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各乡镇党委、政府、(居)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2021年度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改则乡村振兴局

                               改则政策资金保障组

                                    2021111

编辑:俞桥

审核:李志桢

终审:大平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