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则县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到位和使用分配公示公告
- 索引号:gafb/2021-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乡村振兴局
- 名 称:改则县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到位和使用分配公示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3-05
根据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1﹞011号)文件精神,收到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261.1463万元。结合改则县2021年度任务,改则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对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261.1463万元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
一、改则县脱贫攻坚指挥部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261.1463万元分配计划
阿里地区财政局下达阿里地区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指标通知(阿财农指〔2021〕011号)资金共计261.1463万元中98.2921万元计划用于改则县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162.8542万元计划用于改则县2019年农行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
二、加强资金监管
(一)组织监管。阿里地区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财政局、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阿里地区改则县2021年度资金项目安排统一安排使用。
(二)部门监管。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阿里地区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管。
(三)社会监督。建立健全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项目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各乡镇党委、政府、村(居)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2021年度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改则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改则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政策资金保障组
2021年3月5日
编辑:俞桥
审核:李志桢
终审:大平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