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则县政协二届六次会议第T20210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xzebb/2022-0000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改则县政务办
  • 名 称:改则县政协二届六次会议第T202102号提案的答复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12-31


尊敬的政协委员次旦卓嘎

你在改则政协委员会第二届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学生医疗报销程序及经费使用》的提案(第T202102号)【卫生类02号】,我单位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完善学生医疗报销程序及经费使用》提案中的第一项:自2018年起,我县各校学生县医院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85%,地区及拉萨等地住院报销比例为70%,剩余部分由个人自付的报销模式是我局按《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2012】第116号贯彻落实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在县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免收或报销85%;第三项在地区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免收或报销70%,其余个人自费,统一报销比例政策是自治区出台的,地县政府没有权限改变。

二、您提出的第二项:关于2020年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个人筹资250元,因家庭困难等各种原因,部分学生出现未缴费等情况,导致学生未参保问题。一是我局按2020年《阿里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阿行办发【2020】17号文件通知规定未缴费学生未参保处理。建议委员积极反应县教育局和各校,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内做好学生家长的参保缴费教育工作,争取学生全部参保。二是我局自去年4月底接到“实施办法”文件后经主管副县长进行汇报,及时召集各乡镇主管医保副乡长、乡镇医管办、县教育局、税务、宣传部等负责人,召开《2020年改则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部署会议》暨《阿里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宣讲和培训,5月在县上村医集中卫生培训期间,在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宣讲,各乡镇也先后做了“实施办法”宣传和缴费工作,在乡村基本做到“实施办法”宣传全覆盖。

三、您提出的第三项:关于班主任垫付费用中出现部分医疗费用无法报销情况,例如医院挂号费等问题的解答是,我局按《阿里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阿行办发【2020】17号文件通知第二十二条住院起付线、住院报销个人承担部分、第二十六条门诊报销个人承担部分、第三十条挂号费等不予报销规定执行的,政策是地区出台的县政府没有权限改变。

四、学生治疗采取边治疗边需缴费的政策,对于需要及时治疗的学生,会出现因费用不足而耽误及时治疗的隐患,学校医务室提要难、药品单一提案,解答是《阿里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的参保缴费期,缴费期内完成缴费后才能下一年享受医保待遇,不存在边治疗边需缴费的时限,建议我局和委员积极反应县教育局和各校,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内做好学生家长的参保缴费教育工作,争取学生全部参保。关于校医室药品自2020年开始县医院统一网上采购,不存在提药难、药品单一问题,我局也积极协助各校医室,联系医院做好药品采购工作。感谢您对县医疗保障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改则县医疗保障局

20217月25


编辑:王操

审核:桑中凯

终审:大平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