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20261027001AB38EB66 | ||
| 标 题 | 举报改则县鸿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526MAKF6QFL8U)违规办理企业资质 | ||
| 姓 名 | 刘** | ||
| 性 别 | 男 | ||
| 手 机 | 193****9493 | ||
| 地 址 | 西藏自***** | ||
| 邮 箱 | 3*******1@qq.com | ||
| 身份证号 | 4313**********0013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10月27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刘泽宇,身份证号码:431322199311190013,我于上周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领导信箱留言关于《请求协助注销一级建造师》事宜,没想到从提交诉求到问题彻底解决,仅仅用了不到一周时间,这份高效贴心的处理速度,感谢改则县政府及处理我诉求的所有工作人员。同时上次留言中我也提到了关于对改则县鸿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噶瓦;统一信用代码:91542526MAKF6QFL8U,以下简称“单位”)涉及违规用证的担忧,我发现这家单位的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号:D254A17507)的发证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而单位同意注销我的证书的日期也为2026年10月26日,这也更加让我担忧这家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办理企业资质。以上问题我已同步反馈至西藏住建厅。再次感谢改则县的民政互动工作! 此致,敬礼! 刘泽宇 2026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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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刘泽宇您好!来信已收悉,感谢您的认可与监督,您反映的问题已登记并转交住建部门核查,后续情况将及时向您反馈。 | ||
| 处理对象 | 改则-县长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10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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