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阿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降低至……
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适当降低我区部分销售电价,即阿里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0.765元/千瓦时降低至0.49元/千瓦时,昌都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0.52元/千瓦时降低至0.49元/千瓦时,实现全区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此外,阿里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由1.61元/千瓦时降低至0.66元/千瓦时,实现与中部电网同网同价。据介绍,此次销售电价调整,以现行电价文件执行期满、我区电网实现全...
发布日期:202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