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22-0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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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12-09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22-02)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二十二、再生资源领域监管有空白。商务部门对再生资源领域监管存在空白区,小微企业无证经营、废旧物品乱堆乱放问题突出。噶尔县狮泉河镇物流园南侧、措勤县城周边多家废旧资源回收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污染隐患长期未解决。 |
核查情况 | 针对反馈意见采取现场核查方式开展核查,反馈意见属实。 |
整改目标 | 加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联合监管力度,有效整治无证经营、乱堆乱放问题,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
整改措施 | 加强噶尔县物流园区和各县城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依法依规清理整治废旧物品乱堆乱放问题,消除再生资源领域监管空白。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改则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格桑旦增 |
联系电话 | 18889073714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自2024年起,我局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马云废品回收站、高原废品回收站等9家再生资源回收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检查32次,实现对相关回收点检查全覆盖。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回收点存在场地未硬化、超范围经营(回收摩托车、电动车零部件)、废品堆放杂乱且分类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一是要求企业对经营场地进行硬化处理,改善场地环境,防止扬尘及二次污染;二是严禁超范围经营行为,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品类范围,企业已停止违规回收摩托车、电动车零部件;三是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的废品分类管理制度,定期及时清运堆放的回收废品,实现规范化管理。目前,所有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相关再生资源回收点经营秩序得到显著改善,经营环境有效优化。 |